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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沁园中学禁烟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28 16:20:16   来源:    浏览:

我校是市级文明单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保护环境,提升师生素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禁烟制度:

1、全体教职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控制和禁止吸烟,服从领导,遵守禁烟制度。

2、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专用室、会议室、食堂、操场、走廊等一切教育活动场地、场所禁止吸烟。

3、利用广播、黑板向学生以及家长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劝阻吸烟的社会宣传。

4、在校内醒目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5、在禁烟区内不设置吸烟器具,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6、对在学校范围内的吸烟者(外来人员),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本校,对不听劝阻者予以教育。

7、凡发现在公共场合吸烟者,每人次罚没文明单位奖补50元,凡举报经查实的,奖励举报人文明奖50元。

8、凡检查办公室有烟头的,查实当事人的罚没文明奖50元,否则本办公室全员承担罚金。

9、本单位禁烟日常工作及处罚工作由单位禁烟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单位禁烟工作领导小组由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兼任。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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