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
为实现职称评定新旧政策平稳过渡,进一步做好中、高级职称申报和推荐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严谨规范,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现根据省人社厅《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文件及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中、高级职称推荐试行办法。
一、推荐范围
1.校龄满两年;
2.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方可参加量化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上级规定):
1.未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等集体研究的,不得申报;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3.违反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4.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5.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6.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强化领导:学校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并确定评委,评委在学校高级或一级教师中随机产生。
2.宣传学习:组织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和学校职评方案,并将所有职称政策性文件、空岗情况、推荐办法、结构比例审批结果等通过校园网和学校公告栏公示。
3.教师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职称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领取承诺书。
4.纪律强调:召开参评人员专题会,强调组织纪律及当次评审要求。
5.资格审查: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晋级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业绩提交: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将业绩证书清单、业绩原件及承诺书提交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7.业绩展示:参评人员业绩证书在学校小会议室集中公开展示,业绩清单在校园网站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参与积分。
8.量化评审:
学校职称评审考核小组按照《学校职称评定积分考核办法》对参评教师的业绩进行量化积分,并将拟推荐名单报送学校职评领导小组。
9.公开公示:学校将拟推荐名单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
10.填写材料:学校组织推荐人员填写申报材料。
11.上报推荐: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评价标准与量化赋分细则
(一)评价标准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规定内容执行。
(二)职称量化赋分细则
本细则从工作业绩积分和学校量化积分两个方面赋分。
1.工作业绩积分(40分)
说明:申报一级或高级教师,同时须具备以下三大项工作业绩条件。
(1)优质课:任现职期间讲授过各级教研部门、团工委、体卫艺站、电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实验课、融合课或观摩课,且讲授的优质课,申报一级教师在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申报高级教师在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积分上限15分。取一个最高荣誉得基础分:
级别等次 |
优 质 课 |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
分值 |
13 |
12 |
10 |
12 |
10 |
7 |
10 |
7 |
5 |
其余证书按以下办法积分:
级别等次 |
优 质 课 |
示范课、观摩课 |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国 家 级 |
省
级 |
市
级 |
|
分值 |
4 |
3 |
2 |
3 |
2 |
1 |
2 |
1 |
0.5 |
3 |
2 |
1 |
(2)荣誉与表彰:任现职期间获得下列荣誉或表彰累计积分,上限为15分。
获得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基础分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得15、13、12分。
或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基础分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得13、12、11分。
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或师德建设中或党团工作或教学成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的,基础分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得12、11、10分。高级须省级1次或市级2次。
取一个最高荣誉得基础分,其它每多一项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3、2、1分。
(3)教学研究:任现职期间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此项累计积分,上限为10分。
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省辖市及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基础分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得10、9、6分。或在综合实践活动或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或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的,基础分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得8、5、3分。
取一个最高荣誉得基础分,其它每多一项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3、2、1分。
2.学校量化积分(60分)
(1)工作时间积分(20分)
①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积分:1—15年每满一年计0.2分,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计0.5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分)。在本校工作每年另计0.2分。此项计分上限为10分。
②任现职工作年限积分:从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任现职年限起,以后每增加一年计1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分)。此项计分上限为10分。
(2)教学业绩(25分)
①教学人员业绩积分办法
教学人员业绩考核按近三年教学成绩累计积分取平均分,每学期按期中、期末两次考核积分。参评人员第一名的计25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算得分。轮岗或支教教师按当年同一级别参评教师的平均分积分。
②行管人员按教研人员系列参评。兼职代课的行管人员业绩参照专职教学人员业绩考核办法积分。
(3)其它工作业绩(5分)
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荣誉,但不符合前边三大项工作业绩的可根据此规定积分。
荣获优秀辅导教师、先进个人及各项比赛获奖的,市级积0.5分,省级以上积1分。此项最多不超过5分。
(4)学校表彰(6分)
任现职以来在沁园中学工作期间,荣获特殊贡献奖的每次积1.5分,受到沁园办事处或教师节受到综合表彰(含最美教师)的每次积1分,荣获学校其它单项表彰的每次积0.2分。此项最多不超过6分。
(5)其它积分(4分)
任现职以来在沁园中学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积1分,从第四年开始,每多一年加0.5分。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参照班主任积分。
任现职以来在沁园中学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工作3年以上的积1分,从第四年开始,每多一年加0.3分。
多兼职另加0.3分。此项最多不超过4分。
五、有关说明(以下条款均为任现职以来)
1.在本年度待聘上岗的或近三年请假累计达三个月及以上的不得参评。
2.任现职期间,不以大局利益为重,通过各种渠道向组织说情,或组织已经安排而不服从组织分配(如支教、班主任、工作安排等),原则上二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
3.年龄较大、坚守教学一线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45岁以上(含45岁)申报中一、50岁以上(含50岁)申报中高的,学校中一、中高各倾斜1名推荐名额。
4.己晋为高一级职务的人员,要一如既往,再接再厉。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原则上不得主动要求减少工作量、申请调动、卸任班主任工作。否则学校将不聘为高一级职务。
5.在职评工作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请人说情以及在工作中闹情绪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属领导小组成员者,取消职评领导小组成员资格。
6.学校推荐上的晋级候选人在市里未通过的,原则上二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若当年讲课答辩成绩得到第二年免讲成绩的,可以参加第二年的职评申报。
7. 本文件解释权在校职评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9日
沁园中学职评领导小组
组 长: 卫 强
常务副组长: 王家和
副组长: 李瑞祥 汤玉川 耿庆哲 马 军
许 菲
成 员: 李战兵 赵 杰 李 杰 卢志勇
刘丽红 杨化伟 翟静华 王玉珍
李秀丽 卢凌云
下设办公室,李瑞祥兼办公室主任,李战兵、卢志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参与当年评选的成员回避。
沁园中学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李瑞祥
成 员: 李战兵 卢志勇
评 委 : 6名(在中高或中一教师中随机产生)
参与当年评选的成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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