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年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函》教师函【2021】551号文件精神,为庆祝第37个教师节,现开展“为教师节亮灯”活动,具体事项通如下:
1.时间:9月9日~10日20:00-21:00,时长不少于1小时
2.范围:地标建筑及大中小学校
3.方式:电子显示屏等以字幕滚动方式
4.亮灯内容:积极向上,弘扬当代教师精神
5.亮灯内容
(1)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
(2)老师,您好!
(3)教师节快乐
(4)热烈庆祝第37个教师节
各单位也可结合地域特点和教师节活动自行创意主题词,并请留存图片资料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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