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沁园中学关于2018年七年级新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8-08-10 11:36:54   来源:    浏览: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生方案具体要求,特对2018年七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

二、对象:所有申请沁园中学七年级新生学位并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升初学生

三、地点:沁园中学

报名序号后四位数

交验窗口

窗口位置

0001—0300

西区天桥下

0301—0600

沁能楼九24班后门

0601—900

沁能楼九21班前门

901—1200

西区连廊

1201—1500

沁心楼心理健康中心

1501—1823

沁心楼东楼梯口

四、交验证件

1.符合条件及交验材料

 

符合条

件批次

符合条件类别

交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

第一批

1.辖区内有住房有房产证

1.户口本;2.房产证;

2.烈士、军人子女

1.户口本;2.房产证;3.烈士、军人证明

3.辖区内有住房无房产证

1.户口本;2.购房合同;3.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

第二批

1.外来经商办企业子女

1.户口本;2.暂住证;3.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4.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本;2.暂住证;3.劳务合同或务工单位证明;4.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

第三批

1.本市经商办企业子女

1.户口本;2.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3.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

2.本市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本;2.劳务合同或务工单位证明;3.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单据

2.交验材料说明

(1)公安户口复印件要求:只复印房产所有人、监护人和学生页;房产证所有人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一张上;

(2)实际住址为租住房的,证明材料为租房合同、近12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等;

(3)符合上述条件但证明材料与表中所列有不同的,可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如土地证、契税发票等;

(4)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于8月14日中午8:00—12:00到沁园中学教导处咨询;

(5)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五、复印件装订要求

1.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装订顺序:①封皮(封皮模版见后边附件);②户口本复印件;③房产证复印件;④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参见上表顺序。

3.自制封皮:封皮上按顺序写清学生网上报名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一项一行)。

4.按顺序整理好,左侧竖排装订。

六、注意事项

1.所交验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有异议的房产证和实际住址证明学校将安排教师到房管局复验并深入居住地实地考察;提交假证件者一票否决,责任自负;

2.请在规定时间内交验,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请按到校顺序在规定窗口领号,按序交验,服从指挥;

4.8月18日早上,请登陆“沁园中学”网站查询审查结果,有异议的,于18日当天到教导处复验。

七、温馨提示:

1、凡是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希望各位家长朋友密切关注沁园中学网站招生工作的通知。

                                                     济源市沁园中学

                                                      2018年8月10日   

附:封皮模板

沁园中学2018年七年级新生资格审查

资料复印件

学生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网上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上一篇:2018年暑期值班安排
下一篇:济源市沁园中学2018年招生公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