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学生与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实际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一致的优先安排原则。
3.坚持按照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原则。
4.坚持“规范办学、均衡分班”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24个教学班,共1200人。
三、招生范围
按济源市教育局意见,我校的招生范围为:南蟒河以南、南环路以北(包括屯军)、西环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包括赵礼庄)
四、招生条件
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凡在我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之一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1.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2.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本地居住,提供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3.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烈士子女可就近在烈士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公办学校入学;符合豫公通〔2018〕66号文件规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比照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安排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以及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因公伤残警察证明,有相关证书的可交验证书。
4.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文件规定需优先安排的在济重大投资者、在济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5.监护人已购住房并实际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经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物业交费票据。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1.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实际居住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
2.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济源户籍),提供居住证(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租房的须有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由招生学校审核后入学。
(注:当符合第二批招生条件的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由教育局安排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三)第三批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农村转移人口子女需要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应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户口本,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有稳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8年6月底满12个月的工资表、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交费凭证。
(注:当符合第三批招生条件的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由教育局安排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五、报名办法
符合沁园中学招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沁园中学校园网”,点击“沁园中学2018年新生学位申请”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六、招生程序
1.招生公告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沁园中学2018年招生公告》,并通过校门口版面、校园网、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2.学位申请(6月25日---6月30日)
凡申请就读沁园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登录“沁园中学校园网”点击“沁园中学2018年新生学位申请”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结束,必须认真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1)凡因信息填写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学校概不负责。(2)提交后必须牢记自己的报名编号(此编号资格审查和录取时要用)。
3.资格审查(8月13日)
凡在我校校园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沁园中学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证明材料整理要求和提交时间将在8月10日沁园中学校园网公布,请注意查阅)。
4.公示(8月14日—18日)
经资格初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咨询。
5.录取(8月19日—20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卫强
副组长:王伟
成 员:赵杰、王国光、卫世超、贺伟伟
八、咨询电话
王 伟:(办公室)0391—6910328
赵 杰:(办公室)0391—6910206
王国光:0391-6910025
举报电话:0391—6695184
重要提示
所有招生公告均放在“河南省济源市沁园中学”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内,请及时关注。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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