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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三届十佳最美教师候选人 事迹讲述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4 13:34:51   来源:    浏览:

一、时间:下周三(6月21日)下午第一节开始

二、地点:西区大会议室

三、抽签:本周四课间操时间(6月15日)到办公室抽签

四、评选标准

1.演讲内容

事迹突出,立意深刻,能结合工作实际,旁征博引。内容丰富、充实,情理交融,逻辑严密,富有鲜明的时代感。层次清晰,详略得当。  

2.语言表达

语音纯正,吐字清晰,语调生动,节奏灵活,自然流畅,语速适中,声情并茂。

3.形象风度

仪表端庄大方,举止从容得体,表情亲切自然,精神饱满振作。建议化淡妆。

4.演讲效果

脱稿,有课件,配乐恰如其分。讲述 生动感人,引人入胜;发人深省,催人奋进。思想性与艺术性、内容与表达和谐统一,引发听众内心共鸣。

五、时间要求

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到10分钟叫停。

六、评委组成

往届十佳最美教师代表10人(九年级、八年级各5人,不够的可以是一般教师)

学生代表10人(七年级、八年级各5人)

家长代表10人(九年级、七年级各5人)

领导代表10人

社会各界人士代表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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